速報


 

2008年3月25日

終於輪到我了吧!


話說上週末,育群(軒宇的表哥)來家裏住宿,
軒宇與育群只要一起玩,就必定會吵架
(好像男生都這樣)..

這天兩人在玩X-BOX360的賽車遊戲,
一個不認輸(軒宇),一個不肯讓(育群)..
所以一下子軒宇來跟我哭訴"哥哥不讓我",
一下子換育群跑來跟我說"軒宇贏不了,就打我..",
我都快被搞瘋了,最後我跟他們來個約法三章,
第一、要玩就不要吵,要吵就不要玩。
第二、要憑技術玩,不准要求對方讓步。如果軒宇輸,由我來報仇(呵呵~)..
第三、只要有人哭或有人跟我申訴,則兩人一同處罰(罰站)。

雖然已經約法三章,但只要拿起搖桿,他們就忘了"它"的存在..
所以軒宇又哭著跑來跟我說,"哥哥不讓我,害我得第2名.."
於是兩人就一同被罰佔了..
第一次罰5分鐘,第二次罰15分鐘,以此類推累加上去...



他們被罰站的期間,媽咪將搖桿拿給子珈,
兩人一股狐疑的神情,異口同聲的說:"子珈會玩嗎?"

哈哈~別管子珈會不會玩?再吵就通通沒得玩,只能看著別人玩...



子珈雖然還不會玩,但先熟悉一下搖桿也好,
至少也要讓那兩位罰站的哥哥"羨慕"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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